退換貨政策
退換貨說明
訂購前敬請詳閱退換貨說明,您送出訂單的同時將視同您已詳閱、同意以下規定。
退換貨須知
(1) 當您收到商品,卻發現和訂單內容不符,或有瑕疵等情況時,敬請在商品到貨隔日起算3天內與本公司聯絡,我們將協助您處理退換貨事宜。
(2) 為了保障雙方權益,建議您在開箱過程中全程錄影,以確保商品是否遺漏。寄錯、缺貨、瑕疵品等,請皆以「完整錄影檔」為依據,(從外送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拍攝才是完整錄影檔)影片需清楚拍攝【未拆封狀態】、【開箱過程】、【物件本體】、【貨品明細】等。影片需提供「原檔清晰開箱影片」,快轉或有明顯剪輯痕跡的影片皆不在受理範圍。商品若有疑慮,請您於收貨當天起(含),3天內附上實體出貨單與完整錄影檔為依據告知,逾時恕不予受理。
(3)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顧客自收到商品計算,有 7 天的猶豫期間,可與本公司申請退換貨,但【7 天猶豫期間非試用期或鑑賞期】,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,商品一經拆封、開箱,等同商品價值已受損,僅能以福利品出售,若需退換貨,我方須收取價值損失之費用(回復原狀、整新費),請先確認商品正確、外觀可接受,再行使用,以免影響您的權利。
(4) 您非因產品瑕疵 (指破損、髒汙、故障、缺件等),而是因「尺寸買錯」、「規格買錯」、「顏色不喜歡」、「質感與想像中不同」、「某人說不需要了」等個人因素申請退貨,您必須自行負擔寄回的運費,訂購前敬請充分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。
(5) 當訂單需部分退貨時,我們將以「顧客以剩餘商品建立新訂單並完成付款,且我們確認收回退貨商品後,再將原訂單整筆取消退款」方式處理。新訂單適用優惠以新訂單訂購時系統判定為準,原訂單優惠無法沿用。當訂單取消,或因部分退貨流程取消時,該訂單所有優惠(包含限期點數贈送、免運費優惠)以及在取消時已過期的點數,皆無法以任何形式保留、沿用或退還。
(6)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;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影片或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商品驗退無誤後,本公司將儘速退款或換貨給您。
(7) 若您有多次非商品瑕疵退換貨的紀錄(含棄單),本公司將會基於您的個人信用考量而不再接受您的訂單。
(8) 欲退∕換貨但未事先聯絡即逕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將不接受辦理。
(9)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訂製/客製化產品、期貨商品、接單生產商品。
- 超過 7 天的猶豫期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、安裝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原附件、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匯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棄單處理
1、 訂購之商品若經本公司客服主動聯繫逾 3 個工作天仍無回音者,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,視同棄單。
2、棄單之交易,本公司將主動取消訂單及協助訂單刷退事宜,且會基於您的個人信用考量而不再接受您的訂單。
贈品相關說明
贈品以實際出貨為主,不得要求折換現金、更換款式、顏色或更改其它贈品,若遇缺貨,本公司保有變更贈品品項及內容之權利。(例:延後出貨,或以等值商品替代原贈品)
客服聯絡中心
- 服務時間 : 9:00~18:30(週一至週五) 12:00~18:00(週六)
- 服務地點 :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91巷3弄35號 (大台北瓦斯對面巷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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